矿安﹝2023﹞192号
各产煤省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,有关中央企业:
《煤矿地质工作细则》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年第3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煤碳地质工作细则.doc
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
2023年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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